Rumored Buzz on 破產mpf

即是說即使你在破產期內,你仍然可以向積金局提出要求提前申領強積金,積金局不會因你仍在破產期間而拒絕你的申請!不過由於破產管理署已發信給積金局,當有仍未解除破產令的人要求提取強積金時,要先知會署方才能處理髮放程式!故當有破產者真的仍在破產期間提前領取強積金,那該筆強積金便會失去強積金法例的保護,而被破產管理署全數充公!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正式破產,欠債人其實還可以考慮循非正式、非法定的渠道管理債務,也就是「非正式個人自願安排」。

即是說如有破產者向積金局申請領取強積金,積金局不會主動過問他是否已破產期滿,而只會將個案轉向破產管理署查詢!

尋求專業建議:面對破產保護的挑戰和複雜性,個人和企業應尋求專業的法律和財務建議,以確保適當的規劃和處理。

如申請人為已故人士,申請人的強積金將算作其遺產的一部分,遺產代理人可提供相關證明並向積金局申請領取已故申請人的強積金金額。

破產期通常為四年,期間破產人的收入扣除由破產管理署計算的基本生活費用,餘款均會用作還債。破產期內,破產人只能開立一個儲蓄戶口,不能購買物業、汽車及乘搭的士,亦不能再為已購買的人壽保險作出供款。

森:「同樣道理,如果你以受益人身份獲得保險賠償,這筆錢也有機會撥入破產人的產業中,有機會用來抵債,但具體操作可能要由受託人跟當事人按個別情況作具體處理了。」

破產是一項法律程序。當一名欠債人無力償還債務時,可主動向法院提交破產呈請;而債權人 (亦稱債主) 破產 亦可向法院提交呈請,以破產令使欠債人破產。破產的目的,是要收集和變現欠債人的全部資產,並攤分給債權人 (亦稱債主)。

一般首次破產者的破產令是為期四年為期限。若欠債人是第二次或以上申請破產,其破產期限將為五年。破產人只要在破產期間遵守破產令及受託人(破產管理署署長)的合理要求,期限界滿便會自動獲解除破產。

如果投訴人不滿個案結果,投訴人可以聯絡相關個案主任,提出不滿個案結果的原因,亦可提交相關文件作為佐證。積金局會根據投訴人提出的理據及補充資料,覆檢個案,並會於覆檢後回覆投訴人覆檢結果。

​​​​​​​​​​​​​​​​​​​​​​​​​​​​​​​​​​​​​​​​​​​​​​​​​​​​​​​​​​​​​​​​​​​​​​​​​​​​​​​​​​​​​​​​​​​​​​​​​​​​​​​​​​​​​​​​​​​​​​​​​​​​​​​​​​​​​​​​​​​​​​​​​​​​​​​​​​​​​​​​​​​​​​​​​​​​​​​​​​​​​​​​​​​​​​​​​​​​​​​​​​​​​​​​​​​​​​​​​​​​​​​​​​​​​​​​​​​​​​​​​​​​​​​​​​​​​​​​​​​​​​​​​​​​​​​​​​​​​​​​​​​​​​​​​​​​​​​​​​​​

此外,受託人亦會如常按計劃成員帳戶內的強積金資產總值收取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以下問與答旨在向你簡述破產的影響和後果,以幫助你決定破產對你來說是否最佳的選擇。

破產人持有的非儲蓄類型保單,如定期人壽,由於並沒有現金價值或紅利,因此不會被要求終止保單抵債,來償還債務。可是在破產期間,破產人並不能再為這些保單供款,因此這些保單很可能會在供款中斷後失效。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